关于网络借贷所产生的
逾期记录,一般的情况下,这些记录会在用户完成欠款还款之后经过五个自然年度之后自动被清除。我们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
征信业监督管理条例》第十六条的具体内容,可以得出这样的结论,即征信机构对于个人信用不良记录的保存期,是从不良行为或事件停止的那一刻算起,长达五年之久。超过这个时限的,征信机构将会对其进行删除处理。
然而请注意,这里所述的规则并不是绝对的,尤其当遇到特殊情况时更应灵活应对。例如,若逾期记录系借款者自身行为不当而引发,抑或是由于贷款平台的技术体系原因导致的逾期,借款者有责任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并提交申请,要求贷款平台纠正和修复其信用纪录。
此外,如若逾期记录遭受错误记载或者存在诸如此类的问题,借款者亦有权向征信机构提交异议申请。
《国务院征信行业管理条例》
第十六条 征信机构对个人不良信息的保存期限是自不良行为或事件终止之日起5年,超过5年的,将予以删除。需要注意的是,这一规定适用于大多数情况,但也有例外。例如,如果逾期记录是由
借款人主观原因造成的,或者贷款平台系统问题导致逾期,借款人可以提供相关
证据并提出申请,要求贷款平台恢复征信。另外,如果逾期记录被错误地记录或存在其他问题,借款人也可以向征信机构提出异议申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