倘若并无受到任何身体上的损伤,警方将采取积极的教育方式提醒相关人员注意自身行为,防止此类事件再次发生;若不幸遭受
人身损害,且达到了轻微伤及以上级别,那么这便足以构成
刑事犯罪,必须接受法律的惩处,甚至有可能面临
刑事诉讼审判。
然而,在
量刑过程中,我们理应考虑到
当事人之间的特殊关系,从而给予适度的减轻惩罚。
至于参与打斗的人进入派出所后可能需要承担的法律责任,则可归纳为
民事责任、
行政责任以及
刑事责任三大部分。具体而言,这些责任可能包括被
行政拘留、罚款或者面临
刑事指控,当然,最终是否需承担相应责任还需根据个案的实际情况和情节来做出准确的判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
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三条
殴打他人的,或者
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
拘留,并处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并处五百元以上一千元以下罚款
(一)结伙殴打、伤害他人的;
(二)殴打、伤害残疾人、孕妇、不满十四周岁的人或者六十周岁以上的人的;
(三)多次殴打、伤害他人或者一次殴打、伤害多人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