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车辆出现
违章行为的第十三日之后,车主将会接收到相关的短信提醒。
然而,若车辆车管所未曾为其预留有效手机号码,车主则需要在十三日期限过后,手动登录车辆注册时使用的交通管理网络系统,以获取关于
违规行为的详细资讯。对于电子眼监控拍摄的违规行为,车主可在交通管理网站上查询到相关记录后,在
机动车年检前一个月内向涉及违规地区的交警部门进行申报与处理,无需过于着急于15天之内完成,不过仍然建议尽早处理,以免因为违章行为拖至下一个驾驶员计分周期,造成计分周期内不便累积到12分的问题。
《道路交通安全
违法行为处理程序规定》
第十九条 交通技术监控设备收集违法行为记录资料后五日内,违法行为发生地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对记录内容进行审核,经审核无误后录入道路
交通违法信息管理系统,作为
处罚违法行为的
证据。
第二十条 交通技术监控设备记录的违法行为信息录入道路交通违法信息管理系统后当日,违法行为发生地和机动车登记地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向社会提供查询。违法行为发生地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在违法行为信息录入道路交通违法信息管理系统后五日内,按照机动车备案信息中的联系方式,通过移动互联网应用程序、手机短信或者邮寄等方式将
违法时间、地点、事实通知违法
行为人或者机动车所有人、管理人,并告知其在三十日内接受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