若
行为人为他人提供赌场所,存在如下任意一种情况,则将面临三年以下
有期徒刑、
拘役或
管制的
刑事处罚,同时还需要缴纳相应的
罚金:
⑴从赌场的经营活动中获取的利润超过了人民币五千元且低于五万元;
⑵所聚拢赌资总额超过了人民币五万元且低于五十万元;
⑶参与赌博的人数达到二十位以上但未满一百位;
⑷为参与赌博的人员提供赌资总额超过人民币五万元且低于一百万元,或者从中获取的利润超过人民币五千元且低于十万元的收益;
⑸允许
未成年人进入该赌场进行赌博活动;
⑹存在其他
刑事违法行为。存在任意两种以上的类型,即可视为“情节恶劣”,行为人将面临三年至十年有期徒刑的
刑罚以及相应金额的罚款
处罚。这是针对以下几种情况的特殊规定:
⑴获取的利差总额超过人民币五万元;
⑵赌资总额超过人民币五十万元;
⑶参与赌博的人数超过一百位;
⑷向参加赌博的人员提供的赌资金额总计超过人民币一百万元,或者从中获得的利润总计超过人民币十万元;
⑸诱骗未成年人参与赌博;⑹情节恶劣的其他所有情况。
《
刑法》第三百零三条
以营利为目的,
聚众赌博或者以赌博为业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开设赌场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
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