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法律专题 > 刑事辩护专题 > 刑事处罚辩护专题 > 浙江省开设赌场罪金额量刑标准是什么

浙江省开设赌场罪金额量刑标准是什么

行为人为他人提供赌场所,存在如下任意一种情况,则将面临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刑事处罚,同时还需要缴纳相应的罚金
⑴从赌场的经营活动中获取的利润超过了人民币五千元且低于五万元;
⑵所聚拢赌资总额超过了人民币五万元且低于五十万元;
⑶参与赌博的人数达到二十位以上但未满一百位;
⑷为参与赌博的人员提供赌资总额超过人民币五万元且低于一百万元,或者从中获取的利润超过人民币五千元且低于十万元的收益;
⑸允许未成年人进入该赌场进行赌博活动;
⑹存在其他刑事违法行为。存在任意两种以上的类型,即可视为“情节恶劣”,行为人将面临三年至十年有期徒刑的刑罚以及相应金额的罚款处罚。这是针对以下几种情况的特殊规定:
⑴获取的利差总额超过人民币五万元;
⑵赌资总额超过人民币五十万元;
⑶参与赌博的人数超过一百位;
⑷向参加赌博的人员提供的赌资金额总计超过人民币一百万元,或者从中获得的利润总计超过人民币十万元;
⑸诱骗未成年人参与赌博;⑹情节恶劣的其他所有情况。
刑法》第三百零三条
以营利为目的,聚众赌博或者以赌博为业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开设赌场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
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最新修订:2024-08-02
i

免责声明

以下内容由律图网结合政策法规、互联网相关知识与律师输出信息后梳理整合生成,文字可能源于人工智能模型,不代表平台的观点和立场,请酌情参考。

查看更多
信得过的好律师 段文超律师擅长:合同事务、债权债务、刑事辩护
咨询律师
更多
段文超律师

帮助人数:17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