若
当事人不幸遭受车辆撞击导
致伤害并被认定为对方全责时,其遭受的损失应包括以下各项
赔偿内容:
第
一,针对
人身损害,受害者有权向
责任人要求赔偿
医疗费用、
护理费用、
交通费用、营养费用、住院伙食补助费用及为治疗和恢复身体所必须而支付的合理费用;
第
二,倘若伤害严重至致残程度,除前述赔偿项目外,受害者还有权主张辅助器具费用以及
残疾赔偿金。
《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条
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
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
误工减少的收入。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辅助器具费和残疾赔偿金;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
丧葬费和
死亡赔偿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