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
刑法》第二百二十四条之规,
合同诈骗罪的
量刑准则明确如下:
首先,若
涉案金额达到较高程度,则将面临三年以下
有期徒刑或
拘役的惩罚,同时还需处以
罚金或单
处罚金的
附加刑罚;
其次,若
合同诈骗行为涉及到较大数额且伴有其他严重情节,依法应被处以三年以上但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同样需要缴纳罚金并且可能附加
没收财产的双重处罚;再者,若涉案金额极为庞大或者存在其他极其严重的情节,那么罪犯将面临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甚至是无期
徒刑的严厉制裁,同时也必须承担罚金或没收财产的附加
刑罚。在实际量刑过程中,具体的刑罚标准将会根据案件的具体情况进行全面评估,包括但不限于涉案金额、
犯罪情节以及
犯罪所带来的不良影响等多方面因素。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二十四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以
非法占有为目的,在签订、
履行合同过程中,骗取对方
当事人财物,
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一)以虚构的单位或者冒用他人名义
签订合同的;
(二)以伪造、
变造、作废的票据或者其他
虚假的
产权证明作
担保的;
(三)没有实际履行能力,以先履行小额合同或者部分履行合同的方法,诱骗对方当事人继
续签订和履行合同的;
(四)收受对方当事人给付的货物、货款、预付款或者担保财产后逃匿的;
(五)以其他方法骗取对方当事人财物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