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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宁取保候审在哪里办理

在中国西宁地区,针对被采取取保候审措施的案件,通常由公安部门、检察机关或者审判机构负责具体实施。当犯罪嫌疑人和其亲属认为符合相关规定条件时,可与上述相关部门进行协商和申请。在取保候审手续的执行过程中,犯罪嫌疑人和申请人必须提交相关的证明资料以供审查,同时需向公安部门承诺随时接受传唤出庭以及不会逃避侦查机关的追诉或者法庭的审判。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
最新修订:2024-08-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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