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
刑法》第二百八十七条之二的规定,“
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也被称为“
帮信罪”,其中对从犯的
量刑原则为应当依法从宽处理,包括酌情减轻或
免除刑事处罚。如果某人在该
犯罪行为中实际获取了7000元的非法利润,那么这部分收益将被视为
违法所得,法院有可能依照相关法律
法规作出判决,要求其全额归还所获得的违法所得,并且在此基础上,综合考虑
犯罪情节的严重程度以及对社会造成的危害程度,依法判处相应的
刑罚。然而,具体的刑期将会受到多种因素的影响,例如犯罪情节的恶劣程度、社会危害性的大小等等,因此,通常情况下,
从犯的刑期会比
主犯的刑期略低。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八十七条之二:
“明知他人利用信息网络实施
犯罪,为其犯罪提供互联网接入、服务器托管、网络存储、通讯传输等技术支持,或者提供广告推广、支付结算等帮助,
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
有期徒刑或者
拘役,并处或者单
处罚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