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未涉及
财产权益
纠纷的案件,收费标准为每宗800元至10000元不等;而涉及到财产权益纠纷的案件,其基本服务费用为每宗1000元至2000元。如争议财产标的金额超出了1万元,则应依据以下方式分段累计计算收取
律师费。具体收费情况如下:争议标的金额在10001元至100000元之间的部分,收费比率为5%至6%;争议标的金额在100001元至1000000元之间的部分,收费比率为4%至5%;争议标的金额在1000001元至5000000元之间的部分,收费比率为3%至4%;争议标的金额在5000001元至10000000元之间的部分,收费比率为2%至3%;争议标的金额在10000001元至50000000元之间的部分,收费比率为1%至2%;争议标的金额在50000001元及以上的部分,收费比率为0.5%至1%。
(二)在
审查起诉阶段,若案件未涉及财产权益纠纷,则收费标准为每宗1500元至12000元不等;若案件涉及财产权益纠纷,则应按照
代理涉及财产权益纠纷的
民事诉讼案件收费标准的70%执行,且最低收费不得低于2000元。
(三)在审判阶段,若案件未涉及财产权益纠纷,则:
(1)作为被告人的
辩护人,收费标准为每宗2500元至20000元不等;
(2)作为
自诉人或
被害人的
诉讼代理人,收费标准为每宗2000元至15000元不等。若案件涉及财产权益纠纷,则应按照代理涉及财产权益纠纷的民事诉讼案件的收费标准执行。
《律师服务收费管理办法》第四条律师服务收费实行政府指导价和市场调节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