若保险公司以某种理由拒绝给予理赔,保户可考虑采取以下法律手段来维护自身权益:
首先是协商处理途径,保户在依法建立的基础上,有权利与保险公司进行平等、理性的沟通,共同探讨出一个合理且公正的
赔偿方案;
其次,保户还可以选择通过
仲裁方式来解决争议,即向保险公司所隶属的仲裁机构提出仲裁申请,仲裁裁决具有法律约束力并可
强制执行;
最后,若前述两种方法均未能妥善解决问题,保户有权
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法院判定保险公司承担相应的
赔偿责任。
《
保险法》第五十七条规定:投保人对
保险公司理赔决定不服的,可以依据
保险合同约定或者与保险公司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以
申请仲裁或者向人
民法院提
起诉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