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
离婚事件当中,法律清晰规定了只有夫妻双方共同拥有的财产才能被纳入双方心意的划分范围。
为此,当夫妻两人决定面对面商讨如何处置
共同财产时,他们有权就此问题自由订立协议。
然而,对于未能达成
协商一致的情况,国家人
民法院将依照财产的实际状况,遵循保护未成年子女权益、尊重女权以及遵守无过失方利益原则,进行公正合理且合乎道德准则的司法裁决。
第二点,应严格保障夫妻中的任何一方在家庭
土地承包经营中所享受的合法权益,不得有任何例外或不公现象。
《中华人民共和国
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
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