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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应如何量刑处罚

对于以危险方式威胁公共安全犯罪行为,根据我国法律规定的量刑标准如下:
倘若实施者意图以极其危险的手段对公众安全形成威胁,但尚未导致严重后果的,则将被判定为以危险方式危害公共安全罪,并面临三年以上直至十年以下的有期徒刑
然而,若该等行为人通过使用危险的方式导致他人重伤或死亡,或者对公共和私人财产造成了重大损失时,他们将会接受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限期徒刑甚至是死刑的严厉惩罚。
刑法》第一百一十四条
放火、决水、爆炸以及投放毒害性、放射性、传染病病原体等物质或者以其他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尚未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第一百一十五条
放火、决水、爆炸以及投放毒害性、放射性、传染病病原体等物质或者以其他危险方法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
过失犯前款罪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情节较轻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最新修订:2024-08-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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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得过的好律师 段文超律师擅长:合同事务、债权债务、刑事辩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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