倘若有涉及到
伪造汇票、
本票、
支票或者伪造支付
信用卡等行为之一的人,将面临法律的严惩。
根据我国现有的法律
法规,对于此类明显
违法行为的罪责判定,将依照五年以下
有期徒刑或者
拘役,同时处以罚款的
处罚方式进行,罚款金额为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
而情节特别严重者,其刑期将从五年上升至十年内,同时需要接受罚款,罚款数额则从五万元起步,最高能达到五十万元。
《
刑法》第一百七十七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伪造、
变造金融票证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
罚金;
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
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或者
没收财产:
(一)伪造、变造汇票、本票、支票的;
(二)伪造、变造委托收款凭证、
汇款凭证、银行存单等其他银行结算凭证的;
(三)伪造、变造信用证或者附随的单据、文件的;
(四)伪造信用卡的。
单位犯前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
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