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营利法人是否必须持有营业执照

自成立之日起,营利法人须持有营业执照
此种执照是在严格遵循法规框架内制定颁发的,由登记部门依据有关规定授予。
执照应该详细列明公司的全称、注册地址及营业场所、注册资本额、经营范围、以及法定代表人个人信息等关键要素。
如遇到营业执照上有所记载的诸多事项发生变化的情况,该公司则需依照相关法律进行变更登记,并由公司登记机关对其原有执照予以更换。
民法典》第七十八条
依法设立的营利法人,由登记机关发给营利法人营业执照。营业执照签发日期为营利法人的成立日期。
最新修订:2024-08-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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