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践性合同,也被视为要式合同,这是与非实践性合同相对应的一个合同
类别,它意味着除了
当事人在法律层面上达成共识之外,还需要到实际交付标的物或者实施其他的现实履行义务后,才能够正式成立。
在日常生活中,比较典型的实践性合同包括了
定金合同、个人间的
借款协议、保管合约以及借用合同等形式。
《
民法典》第五百八十六条
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向对方给
付定金作为债权的
担保。定金合同自实际交付定金时成立。
定金的数额由当事人约定;但是,不得超过主合同标的额的百分之二十,超过部分不产生定金的效力。实际交付的定金数额多于或者少于约定数额的,视为变更约定的定金数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