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关于赝品
盗窃行为的法律处理方法如下:
首先,倘若实施者由于误解,错误地将
伪造货币当作真实货币进行夺取的情况,这种现象在我国的
刑法学理中被称作“
对象不能犯”,其行为判定为盗窃罪未遂。
对于此类事件,审理机关有权利对
犯罪行为人处以三年以下的
有期徒刑、
拘留或限制自由不等的惩罚,同时可以给予罚款,不过惩罚力度应较已判决盗窃罪既遂案件相对更小或有所减轻。
其次,若盗贼于室内实施了针对赝品的盗窃活动,那么,他们就已经触犯了盗窃罪,应受到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留或限制自由不等的惩罚,并且可能面临罚款。
二、关于盗窃罪的构成要素主要包括四个方面:
1.客体要求,即本罪所侵害的对象乃是公私财产的所有权。
2.客观性质要求,也就是本罪在实际履行过程中所表现出来的行为特征,那便是
行为人实施了偷取数量较大的公私财产或者频繁偷取公私财产的行为。
3.主体资格要求,即本罪的主体是全社会范围内,只要符合法律规定的成年年龄以及具备
刑事责任能力者均有可能构成。
4.主观意识要求,本罪在主观意识上的呈现形式是行为人有明晰的
间接故意倾向,再加上其有占有他人财产的自私意图。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
盗窃公私财物,
数额较大的,或者
多次盗窃、
入户盗窃、携带
凶器盗窃、
扒窃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
拘役或者
管制,并处或者单
处罚金;
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
罚金;
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
徒刑,并处罚金或者
没收财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