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
民事诉讼程序中,
当事人必须缴纳相应的
诉讼费用;而在涉及到行政事务的
起诉案件中,同样也需缴纳诉讼费用;
然而,在进行
刑事自诉时则无需缴纳任何诉讼费用。
根据相关法律
法规的明确规定,当事人在提起
诉讼之时,必须首先自行承担并预先支付所有的诉讼费用。待案件审理完毕,并作出最
终审判之后,
败诉一方将有义务承担全部或部分诉讼费用。
《
诉讼费用交纳办法》第二十九条诉讼费用由败诉方负担,
胜诉方自愿承担的除外。部分胜诉、部分败诉的,人
民法院根据案件的具体情况决定当事人各自负担的诉讼费用数额。共同诉讼当事人败诉的,人民法院根据其对诉讼标的的利害关系,决定当事人各自负担的诉讼费用数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