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交通案件中,如果警方确认事故存在肇事者
逃逸情况,他们将立即派遣人员对事故现场展开深入详细的勘验工作,同时启动具有针对性的侦查行动来寻找逃离现场的肇事嫌疑人。
一旦肇事嫌疑人被成功抓获,警方将依据相关法律规定对其进行责任界定,并且依法对其处以二百元至二千元不等的罚款,
情节严重时还可予以十五天以内的
拘留处罚。
然而,如果逃跑行为触犯了交通
肇事罪名,那么警方将会对事件提
起诉讼,严肃追究肇事者的
刑事责任。
特别值得注意的是,当逃逸方在事故中承担主要或全部责任,且事故导致的伤亡人数达到一人以上时,就已经构成
违法犯罪行为。
《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九条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处二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
(一)未取得
机动车驾驶证、机动车驾驶证被
吊销或者机动车
驾驶证被暂扣期间
驾驶机动车的;
(二)将机动车交由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或者机动车驾驶证被吊销、
暂扣的人驾驶的;
(三)
造成交通事故后逃逸,尚不构成
犯罪的;
(四)机动车行驶超过规定时速百分之五十的;
(五)强迫机动车驾驶人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
法规和机动车安全驾驶要求驾驶机动车,造成交通事故,尚不构成犯罪的;
(六)违反交通
管制的规定强行通行,不听劝阻的;
(七)故意损毁、移动、涂改交通设施,造成危害后果,尚不构成犯罪的;
(八)非法拦截、扣留
机动车辆,不听劝阻,造成交通严重阻塞或者较大
财产损失的。
行为人有前款第二项、第四项情形之一的,可以并处吊销机动车驾驶证;有第一项、第三项、第五项至第八项情形之一的,可以并处十五日以下拘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