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法律层面上,关于普通销售含毒有害食品行为所面临的
量刑法则主要存在以下三方面的内容:
第
一,对于触犯销售毒害食品罪行的具体实施者而言,一般情况下都将被处以固定年限内
限制人身自由的
刑事惩罚,同时还需要交纳相应数额的
罚金作为惩罚;
第
二,如果因为该类
犯罪行为对人体健康产生了严重威胁或者情节相当严重,那么实施者将可能被判处为期五年至十年内的
有期徒刑,同样也要进行相应罚金的缴纳;
最后,如果犯罪行为已经造成了他人生命安全的直接威胁,并且情节特别恶劣,那么施暴者有可能会遭受如有期徒刑十年以上乃至无期
徒刑甚至是
死刑等更为严苛的
刑罚,必要时还要附加罚金或者没收其个人财物。
《
刑法》第一百四十四条
在生产、销售的食品中掺入有毒、有害的非食品原料的,或者销售明知掺有有毒、有害的非食品原料的食品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并
处罚金;对人体健康造成严重危害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致人死亡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依照本法第一百四十一条的规定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