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法律专题 > 刑事辩护专题 > 刑事犯罪辩护专题 > 抢夺国家机关证件罪的构成要件有哪些

抢夺国家机关证件罪的构成要件有哪些

本罪抢夺罪之构成需满足下列多个条件:
首先,从主观层面来看,行为人必须对其抢夺活动怀有明确的故意心理,这种故意表现为蓄意进行盗窃、抢夺或者毁灭国家机关公文、证件或印章等行为。
其次,就犯罪主体而言,该罪名适用于一般意义上的主体,即年龄超过十六岁,并且具备刑事责任能力的任何自然人都可能成为犯罪分子,而不仅局限于军人,也包括非军人。
再者,从客观角度看,本罪的行为方式主要体现为抢夺国家机关证件的行为。
最后,本罪所侵害的客体是特定的,即仅限于国家机关的证件。
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
【盗窃罪】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或者多次盗窃入户盗窃、携带凶器盗窃、扒窃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最新修订:2024-08-01
i

免责声明

以下内容由律图网结合政策法规、互联网相关知识与律师输出信息后梳理整合生成,文字可能源于人工智能模型,不代表平台的观点和立场,请酌情参考。

查看更多
信得过的好律师 段文超律师擅长:合同事务、债权债务、刑事辩护
咨询律师
更多
段文超律师

帮助人数:17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