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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告知婚前有孩子,是否可以申请撤销婚姻

在关系建立之前未向对方披露已育有子女的事实并不构成离婚的理由。
根据我国相关法律法规,仅存在以下两种情况下,婚姻方可被申请撤销:
首先,若其中一方在缔结合同时患有严重影响生活乃至生命质量的重大疾病,其应依法履行婚前如实告知义务;
反之,若未履行该项告知义务或故意隐瞒,则另一方有权依据相关法律程序,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撤销婚姻之诉。
其次,若因受到外界压力等胁迫因素而非自主意愿缔结婚姻的,受胁迫者亦可行使撤销婚姻的诉求。
民法典》第一千零五十二条
因胁迫结婚的,受胁迫的一方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撤销婚姻。
请求撤销婚姻的,应当自胁迫行为终止之日起一年内提出。被非法限制人身自由当事人请求撤销婚姻的,应当自恢复人身自由之日起一年内提出。
最新修订:2024-08-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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