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取保候审时,可考虑采用
担保形式。
根据我国《
刑事诉讼法》之相关规定,
犯罪嫌疑人和被告人均有权利以提出保
证人或是缴纳
保证金的方式来申请取保候审。而作为保证人,其应符合相关的资格要求,且有意愿对被取保人士进行有效监证,确保他们能够随时随地配合调查工作,不得故意逃避法律追究或者是审判程序。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
人
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一)可能判处
管制、
拘役或者独立适用
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处
有期徒刑以上
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四)
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
取保候审由公安机关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