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犯有
团伙盗窃罪的罪犯所面临的
刑罚,其主要裁量依据乃是中国现行有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
刑法》(下称“刑法”)中的第二百六十四条之规定。
根据该条款规定,
盗窃公私财物数量较大的标准是在人民币三万元至十万元之间;而若达到
数额巨大的程度,则需是在三万元至十万元以上。就团伙盗窃案件而言,
涉案金额达到了七万元,那么此种情况便可被视为数额巨大,相应的刑期通常为三年以上十年以下
有期徒刑,同时还需要处以
罚金。
然而,具体的刑期长短将取决于诸多因素,如
犯罪情节的严重性、罪犯的悔罪态度以及是否存在前科等等,这些都将成为法院在
量刑时需要考虑的重要因素,并最终由法官根据实际情况进行酌情判决。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
盗窃公私财物,
数额较大的,或者
多次盗窃、
入户盗窃、携带
凶器盗窃、
扒窃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
拘役或者
管制,并处或者单
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
徒刑,并处罚金或者
没收财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