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实际操作中,若
承包单位有转包工程之行为,或违反了有关规定擅自拆分工程并进行分包,那么对于转包工程或
违法分包所产生的工程质量不合规的损失,其应与参与接收转包业务或是分包业务的企业共同承担起连带的
赔偿责任。
《
建筑法》第六十七条
承包单位将承包的工程转包的,或者违反本
法规定进行分包的,责令改正,
没收违法所得,并
处罚款,可以责令停业整顿,降低资质等级;
情节严重的,
吊销资质证书。
承包单位有前款规定的
违法行为的,对因转包工程或者违法分包的工程不符合规定的质量标准造成的损失,与接受转包或者分包的单位承担连带赔偿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