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案件经过庭审之后并不意味着
当事人即刻便要服刑入狱。您需严格按照法庭发出的开庭通知中所记录的具体开庭日期、场所以及其他相关事项准时出席庭审,确保自己不会因迟到、缺失出勤或未携带有效
身份证明文件及原始
证据等原因而无法参与庭审。若经法院依法通知后,当事人仍无合理理由拒绝出席庭审或者未经
仲裁庭许可擅自中途离场,则将视作申请人主动撤销仲裁申请,同时也会对被申请人采取缺席审判的方式进行审理。
《中华人民共和国
刑事诉讼法》第二百三十条
不服判决的上诉和
抗诉的期限为十日,不服裁定的上诉和抗诉的期限为五日,从接到
判决书、
裁定书的第二日起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