若保险公司针对相关事宜拒绝对投保人进行理赔,此时投保人可采纳以下几种法律途径加以应对:
首先是协商解决方式,即投保人依旧有机会同保险公司展开深入对话和讨论,以谋求达成双方均能接受的合理赔付方案;
其次是
仲裁程序的启动,此种方式中,投保人有权向保险公司所属的
仲裁机构提交仲裁请求,一旦
仲裁结果得以认定并生效,即享有
强制执行力;
第三种方式,若前述两种途径皆未能有效解决问题,投保人则可选择
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法院判定保险公司承担相应的
赔偿责任。
《
保险法》第五十七条规定:投保人对
保险公司理赔决定不服的,可以依据
保险合同约定或者与保险公司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以
申请仲裁或者向人
民法院提
起诉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