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现行法例,保险公司在拒绝理赔方面所涉及到的理赔
诉讼时限通常定于两年,这一期限的起算点为保险公司明确知晓或应当能够察觉到
保险事故已经发生之时;而对于人寿保险的
被保险人或受益人向保险人索取保险
赔偿金的诉讼时限,则设定为五年,该时限从其对保险事故发生的知情或是应当知晓之日开始计算。
《中华人民共和国
保险法》第二十六条:人寿保险以外的其他保险的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向保险人请求
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的
诉讼时效期间为二年,自其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保险事故发生之日起计算。人寿保险的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向保险人请求给付保险金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五年,自其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保险事故发生之日起计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