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面临保险公司拒绝对保单进行理赔的情况下,作为投保人您有权采取以下合法手段来维护自己的权益:
首先,您可以尝试通过与保险公司进行友好协商来解决问题,寻找双方都能接受的合理
赔偿方式;
其次,若协商无果,您可以选择将争议提交至由保险公司所归属的
仲裁委员会进行
仲裁,仲裁裁决具备
强制执行效力;
最后,若前两种途径均未能解决问题,您还可向当地法院提
起诉讼,请求法院判决保险公司承担相应的
赔偿责任。
《
保险法》第五十七条规定:投保人对
保险公司理赔决定不服的,可以依据
保险合同约定或者与保险公司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以
申请仲裁或者向人
民法院提起
诉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