超载对吊
车保险赔偿的影响
具体问题需根据不同情况进行分析。
1、假设涉及的是商业性质的保险服务,且双方在
保险合同时已明确约定超过额定承载量即视为免除保险责任的情况,在此条件下,若保险公司已经充分履行了其对于免责条款相关事宜的告知义务,那么保险公司便有权据此拒绝承担任何
赔偿责任。然而,若双方在
签订合同时并未对该事项作出明确约定,亦或是虽然有所约定但保险公司并未能完全履行其告知义务,则依据相关法律
法规,保险公司依然有义务对超出额定承载量所导致的损失进行赔偿。
2、至于第三者强制责任险方面,无论是否存在上述两种情况,保险公司均应按照规定予以赔偿。
《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第二十一条,被保险机动车发生
道路交通事故造成本车人员、
被保险人以外的
受害人人身伤亡、
财产损失的,由保险公司依法在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道路交通事故的损失是由受害人故意造成的,保险公司不予赔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