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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工程优先权的行使期限是多久

在建筑行业中,优先权期限的规定为六个月。
欲主张和实现工程价款优先权,须满足以下几个基本条件:
首先,有一份合法有效的建设工程合同作为基础;
其次,建设工程须经过竣工验收程序并通过验收;
第三,工程价款已经确定并且债务已到期需偿还;
此外,承包方还应就偿还期限问题向发包方提出了合理的催告要求;
最后,优先受偿的范围仅仅局限于承包方在承包工程过程中所实际支付的相关费用。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建设工程价款优先受偿权问题的批复》第四条
建设工程承包人行使优先权的期限为六个月,自建设工程竣工之日或者建设工程合同约定的竣工之日起计算。
最新修订:2024-08-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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