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场处罚程序又被称为
简易程序,它主要针对的是事实清晰明了、情节简略、产生的影响较轻的
违法行为。在应用这个程序时,需要满足以下三项基本要求:
首先,
违法事实必须确凿无庸置疑,也就是说,现场能有足够的
证据来证实违法行为的存在,而不需要进行深入的调查取证;
其次,必须有法定的依据。对于这种违法行为,相关的法律、
法规或规章中已经明确规定了相应的
处罚措施,执
法人员在现场就可以指出具体的法律、法规或规章作为处罚的依据,如果缺乏法定的依据,即便违法事实确实存在,也无法进行当场处罚;
最后,处罚的种类和幅度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
行政处罚法》的相关规定。
《
刑事诉讼法》第二百二十条
适用简易程序审理案件,人
民法院应当在受理后二十日以内审结;对可能判处的
有期徒刑超过三年的,可以延长至一个半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