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我国现行
刑法典,对于
死刑案件的
追诉时效设定为二十年。所谓追诉时效,乃是指依照
法定刑法规定,对
犯罪或
侵权行为进行追究的有效时限。若
犯罪行为超过法定
追诉时效期限,则将不再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反之,若已被追究法律责任,则应撤销相关案件。
《刑法》第八十七条
犯罪经过下列期限不再追诉:
(一)法定最高刑为不满五年
有期徒刑的,经过五年;
(二)法定最高刑为五年以上不满十年有期徒刑的,经过十年;
(三)法定最高刑为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的,经过十五年;
(四)法定最高刑为无期
徒刑、死刑的,经过二十年。如果二十年以后认为必须追诉的,须报请最高人民检察院核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