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有限公司宣告破产的情况下,其所负有的
债务将由本公司共同承担。
然而,法定
代表人和公司的股东通常并不需要为
法人所负之债务负责。这主要是由于法人具有独立的
财产权利,并且公司应当用所有的资产来为其负债承担责任,除非有
证据表明,股东恶意地滥用了法人的独立地位,从而给公司造成了不必承担的损失。
《
公司法》第三条
公司是
企业法人,有独立的法人财产,享有法人财产权。公司以其全部财产对公司的
债务承担责任。
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以其
认缴的
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
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以其认购的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