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法律专题 > 刑事辩护专题 > 强奸辩护专题 > 夫妻双方构成强奸罪吗

夫妻双方构成强奸罪吗

依据我国《刑法》之条例第二百三十六条明文规定,强奸犯罪乃指通过暴力、威胁或其他不当方法强迫女性与其发生性关系的行径。若在婚姻关系持续期内,一方对伴侣实施暴力、威胁或是其他非法手段强行实现性接触,而在此过程中并无法定的减轻或者免除刑事惩罚情节的介入,那么此类行为有可能被判定为强奸犯罪。然而,关于犯罪成立与否仍需根据具体案情进行深入分析,考虑到行为者所采用的手法、行动的性质以及受害者的意愿,同时还要审视是否存在其它法定的从轻或减轻刑罚的条件等多方面的因素。如果夫妻在相互同意并且平等的前提下发生性关系,即便其中一方对此表示反对,通常也不会被认定为强奸犯罪。但是,如果在对方明确拒绝的情况下,一方仍然采取暴力、威胁等手段强行实现性接触,则很可能会被判定为强奸犯罪。在实践事件中,是否构成强奸犯罪需要由公安部门展开调查取证,检察院提起诉讼,最后由法院根据案件的详细事实和证据做出裁决。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三十六条
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手段强奸妇女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奸淫不满十四周岁的幼女的,以强奸论,从重处罚
强奸妇女、奸淫幼女,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
(一)强奸妇女、奸淫幼女情节恶劣的;
(二)强奸妇女、奸淫幼女多人的;
(三)在公共场所当众强奸妇女、奸淫幼女的;
(四)二人以上轮奸的;
(五)奸淫不满十周岁的幼女或者造成幼女伤害的;
(六)致使被害人重伤、死亡或者造成其他严重后果的。
最新修订:2024-07-31
i

免责声明

以下内容由律图网结合政策法规、互联网相关知识与律师输出信息后梳理整合生成,文字可能源于人工智能模型,不代表平台的观点和立场,请酌情参考。

查看更多
信得过的好律师 段文超律师擅长:合同事务、债权债务、刑事辩护
咨询律师
更多
段文超律师

帮助人数:17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