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务必要确定个体工商户的实际运营场所归属于哪个工商所,然后前往主管该工商所的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进行相关手续的办理。
2.在开始筹备之前,先为自己的实体店起一个富有吸引力和宣传效果的名称。
3.待名称通过审核,便可着手进行开业登记申请,填写相应的表格,如此工商部门即可开始负责设立登记的受理事宜。
4.若委托他人
代理相关事务,还需要填写并提交显示
权利义务关系的委托书。
5.通常情况下,个体工商户的
营业执照办理过程仅需三个完整工作日,倘若相关机构办事效率较高,则有望于同日领取执照。
《个体工商户登记管理办法》第十二条
个人经营的,以经营者本人为申请人;
家庭经营的,以
家庭成员中主持经营者为申请人。
第十三条
申请个体工商户登记,申请人或者其委托的
代理人可以直接到经营场所所在地
登记机关登记;
登记机关委托其下属工商所办理个体工商户登记的,到经营场所所在地工商所登记。
申请人或者其委托的代理人可以通过邮寄、传真、电子数据交换、电子邮件等方式向经营场所所在地登记机关提交申请。
通过传真、电子数据交换、电子邮件等方式提交申请的,应当提供申请人或者其代理人的联络方式及通讯地址。
对登记机关予以受理的申请,申请人应当自收到受理通知书之日起5日内,提交与传真、电子数据交换、电子邮件内容一致的申请材料原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