若业主于本住宅区内跌倒,倘若已经完全履行了确保该区域安全性的义务,则无需负责
赔偿。
然而,若未能充分履行这一职责,便须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假如
当事人已知晓住宅区易受降雨或降雪影响导致他人滑倒,但仍未采取适当的防护措施,从而无法全面履行其应尽的安全保障义务,那么对于业主因滑倒而造成的伤害,应当承担一定程度的责任。
《
民法典》第九百四十二条
物业服务人应当按照约定和物业的使用性质,妥善维修、养护、清洁、绿化和经营管理物业服务区域内的业主共有部分,维护物业服务区域内的基本秩序,采取合理措施保护业主的人身、财产安全。对物业服务区域内违反有关治安、环保、消防等法律
法规的行为,物业服务人应当及时采取合理措施制止、向有关行政主管部门报告并协助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