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法律专题 > 婚姻家庭专题 > 家事纠纷专题 > 离婚房产证变更户主需要什么手续

离婚房产证变更户主需要什么手续

离婚之后,若要变更房产的所有权持有人,必须遵循以下严谨而完备的手续流程:
首先,需前往现今居住地户口登记部门开具迁徙证明;
其次,在收到迁出凭证之前或由本人或业主本人直接发起,向户口登记处提出迁出申请,领取相应的迁移证件,并完成户口注销程序;
然后,启动迁入手续;在此过程中,城市居民应在三个工作日内,农村居民应在十个工作日内,携带迁徙证件至户口登记机构进行迁入申请,同时将迁移证件呈交以便注销;
最后,离婚迁户口事项需要提交以下四份材料:
(1)迁入户申请书;
(2)申请人与被申请人各自的户口簿以及个人身份证明文件;
(3)申请人常驻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出具的相关证明;
(4)被投靠人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出具的相关证明。
《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第十条
公民迁出本户口管辖区,由本人或者户主在迁出前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出登记,领取迁移证件,注销户口。
公民由农村迁往城市,必须持有城市劳动部门的录用证明,学校的录取证明,或者城市户口登记机关的准予迁入的证明,向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办理迁出手续。
公民迁往边防地区,必须经过常住地县、市、市辖区公安机关批准。
最新修订:2024-07-31
i

免责声明

以下内容由律图网结合政策法规、互联网相关知识与律师输出信息后梳理整合生成,文字可能源于人工智能模型,不代表平台的观点和立场,请酌情参考。

查看更多
更多
  • 说清楚
    完整描述纠纷焦点和具体问题
  • 耐心等
    律师在休息时间解答,请耐心等待
  • 巧咨询
    还有疑问?及时追问律师回复
在线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