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用餐消费后未支付相应款项的行为,已属于逃单范畴;逃单作为一种不诚信、不负责任的行为,理应承受道德层面上的谴责和社会舆论压力。
需要注意的是,逃单者不仅触犯了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
民法典》的相关规定,更是直接违反了我国《公安部安全
法规细则》——因此,严重情况下,逃单者可能会被
行政拘留并处以
罚金。
《
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九条
盗窃、诈骗、哄抢、抢夺、
敲诈勒索或者故意损毁公私财物的;
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
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
情节较重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一千元以下罚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