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通常情况下,欠债并不构成严重的
违法行为以致于被判入狱。
这主要是由于
债务纠纷普遍属于民事性质的争议,而此类争议通常并不会导致个人负有
刑事责任并被监禁。
然而,若
债权人已
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
债务人按规定日期偿还借款,倘若法院经过审理作出了对债务人不利的判决且该判决已正式生效,则债务人仍未能履行其法定义务时,债权人便有权
申请强制执行。
此时,如果债务人的行为符合法定严重程度的标准,那么他可能会受到法律严厉的
处罚,严重者甚至有可能面临监禁的后果。
《最高人
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条
出借人向人民法院提起
民间借贷诉讼时,应当提供借据、收据、
欠条等债权凭证以及其他能够证明借贷
法律关系存在的
证据。
当事人持有的借据、收据、欠条等债权凭证没有载明债权人,持有债权凭证的当事人提起民间借贷诉讼的,人民法院应予受理。
被告对原告的债权人资格提出有事实依据的抗辩,人民法院经审查认为原告不具有债权人资格的,
裁定驳回起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