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发生无
人员伤亡的交通事故中,车主有义务向对方支付一定数额的
交通费用,这部分费用应被认定为必要支出,并由承保人在
机动车强制责任保险(简称“交强险”)所覆盖的范围内予以赔付。
然而,如果此种事故导致人员伤亡情形的出现,则需根据事故性质、肇事双方的责任情况作出合理的
赔偿计算。
例如,若经鉴定确认驾驶员负有全部的事故责任,他就必须对受害方可能面临的所有损失进行全额赔偿。
《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四条
对
交通事故损害赔偿的争议,
当事人可以请求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调解,也可以直接向人
民法院
提起民事诉讼。
经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调解,当事人未达成协议或者调解书生效后不履行的,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