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
立案当日起算,最迟不得超过15个自然日。
若提交的
诉讼申请经过严格审查,符合法律规定,便可以在七个工作日内正式立案并发出相关通知。
接到立案通知后,将在立案之日起五天内向被告送达
起诉状副本。
此外,原告在法院公布开庭日期后将收到
传票,这通常会在十五个自然日内完成。
然而,考虑到实际案件的具体情况,开庭日期可能略有调整。
人
民法院应在收到诉状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将起诉状副本送达被告,同时被告必须在收到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提交
答辩状。
答辩状需详细记载被告的
个人信息,包括姓名、性别、年龄、民族、职业、工作单位及住址等;如果是
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话,还需要提供名称、住所以及法定
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的姓名、职务和联系方式。
法院在收到答辩状后五个工作日内应该将答辩状副本送达原告。
被告如未提交答辩状,并不对审判结果产生不利影响。
关于法院接到诉讼申请或者口头
起诉后的程序,一般来说,在对其进行审查之后,如果发现符合
起诉条件,则会在七个工作日内立案并发通知
当事人;反之,若认定不符合起诉条件,也会在七个工作日内做出不予受理的决定并向原告发出书面
裁定书。
因此,从
收到法院传票的角度来看,最晚也会在十五个工作日内完成这一过程。
但是,具体的时间还要根据每个案件的独特情况来判断。
《中华人民共和国
民事诉讼法》第一百零九条
人民法院对必须到庭的被告,经两次传票
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可以
拘传。
第一百二十五条
人民法院应当在立案之日起五日内将起诉状副本发送被告,被告应当在收到之日起十五日内提出答辩状。
答辩状应当记明被告的姓名、性别、年龄、民族、职业、工作单位、住所、联系方式;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的姓名、职务、联系方式。
人民法院应当在收到答辩状之日起五日内将答辩状副本发送原告。
被告不提出答辩状的,不影响人民法院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