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相关法律
法规,当某公司被依法裁定宣告破产后,其所应承担的法律责任与后果将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几点:
首先,在公司被宣告破产后,所有涉及该公司的生产运营活动均不得再进行,除非为了维护
债权人权益而确实需要继续进行生产经营行为的,且必须经过
司法机关的许可方可实行。
其次,自
公司破产宣告之日起,其对自身全部资产的管理权与处置权便被剥夺,所有财产需转交至
清算小组进行统一接收及管理。
与此同时,
债务人(即破产后的公司)的所有银行账户也将由清算小组进行实际操作与监管,任何未经授权的使用都将是非法的。
最后,对于已经宣告破产公司未能兑现的合同事项,将由清算组作出实际决策,决定其是否应该取消或者继续履行。
《破产法》第二十三条
在以下三种情况下,人
民法院应当以书面裁定宣告债务人企业破产:
1、企业不能清偿到期
债务,又不具备法律规定的不予宣告破产条件的;
2、企业被依法终结整顿的;
3、整顿期满,不能按照和解协议
清偿债务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