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未经他人允许的情况下,滥用其肖像并进行发布,无疑构成了一种侵犯他人权益的
违法行为,此举需要承担停止侵害、诚挚道歉以及恢复名誉等方面的民事法律责任。
对于滥发他人照片这一行为,从法学角度来看,它无疑属于民事权利
侵权的范畴。
然而,需要明确指出的是,一般情况下,此类行为并不足以构成
刑事犯罪。
《中华人民共和国
民法典》第一千零三十二条
自然人享有隐私权。
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以刺探、侵扰、泄露、公开等方式侵害他人的隐私权。
隐私是自然人的私人生活安宁和不愿为他人知晓的私密空间、私密活动、私密信息。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三十九条
国家机关、承担行政职能的法定机构及其工作人员对于履行职责过程中知悉的自然人的隐私和
个人信息,应当予以保密,不得泄露或者向他人
非法提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