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身陷囹圄遭到公安机关
逮捕之后,有以下几项操作可供参考:
首先,妥善处理与
被害人之间的
纠纷,积极与对方协商并就损失问题达成《
民事赔偿和解协议》以博得被害人的谅解,从而尽全力尽可能地填补受害者那一方的
经济损失。
其次,依据法律规定,倘若已遭受到了非必要的
强制措施(例如
拘留或逮捕)且其时间超出了法定限制范围(警方拘留时长不得超过37日,逮捕后也必须在两个月内完成司法手续),您有权向行使权力的机构提出解除这些强制措施的请求。
再者,在案件的调查阶段中,只有受过专业训练的律师才具备会晤权,因而在此阶段寻求专业律师的帮助显得尤为重要,他们能帮您精准把握案件的真相,清晰理解违反的具体
法规条款,防止由于对相关程序以及法律条文的陌生导致事态恶化。
最后,假如您已不幸患上重疾,个人生活无法独立完成或者正处于孕期、哺乳期照顾子女的时期,那么满足
取保候审条件的情况下,可以尝试向有权限的组织机构
递交取保候审申请。
《
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
盗窃公私财物,
数额较大的,或者
多次盗窃、
入户盗窃、携带
凶器盗窃、
扒窃的,处三年以下
有期徒刑、
拘役或者
管制,并处或者单
处罚金;
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
罚金;
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
徒刑,并处罚金或者
没收财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