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
离婚手续的办理过程中,无户口簿将无法进行,若选择前往民政局领取
离婚证书,缺乏户口簿将无法完成该项操作。
通常情况下,需前往当地公安机关开具户籍证明文件,您可向
户口所在地的派出所户籍科提交书面申请并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由于各地区的政策规定不同,实际所需的证明文档亦会存在差异。
待成功取得户籍证明后,便可携带户籍证明、个人
身份证及拟好的
离婚协议前往民政部门申请
办理离婚手续。
《
婚姻登记条例》第十一条
办理离婚登记的内地居民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
(一)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
(二)本人的
结婚证;
(三)双方
当事人共同签署的离婚协议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