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提起环境损害诉讼需严格满足多方面条件。首先原告主体要适格,私益诉讼原告为直接受环境损害的自然人、法人或其他组织,公益诉讼原告则是符合法定条件的社会组织、检察机关或负有环境保护监督管理职责的行政机关。其次要有明确的被告,还需有具体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要明确停止侵害、排除妨碍等诉求,并提供被告行为与环境损害关联性的初步证据。同时该诉讼要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范围且受诉法院有管辖权,并且要符合诉讼时效规定,环境损害赔偿诉讼时效为三年,从权利人知道或应当知道权利受损及义务人之日起算,生态环境损害赔偿诉讼时效同样三年,从损害发生之日起算,最长不超二十年。
2.解决措施和建议:
-原告在提起诉讼前要准确判断自身是否符合主体资格。
-提前做好调查,明确被告身份信息。
-准备诉讼时,详细列出具体诉讼请求,积极收集被告行为与环境损害关联的初步证据。
-起诉前确认案件是否属于法院受理范围和受诉法院管辖权范围。
-注意在诉讼时效内及时提起诉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