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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境污染原告提起民事诉讼,由哪个法院受理

环境污染诉讼案件中,通常由环境污染事故发生地所在的法院负责行使管辖权并对其作出处理。
然而,若该起环境污染侵权案件跨越了多个地区,那么便应由其共通上级法院指定管辖权并负责处理。
在特定情況下,亦可依据具体的犯罪事实及其所产生的恶劣影响进行相应的处理判决。
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二条
起诉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一)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
(二)有明确的被告;
(三)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
(四)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
最新修订:2024-07-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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