倘若您需要开具
无犯罪记录证明,您需前往
户籍所在地区的公安机关,或现在居住地的公安机关。
此行应携带有效
身份证件以及户口簿等必要文件以备查验。
到达公安机关后,请至专为办理此类证明业务而设立的服务窗口,向工作人员详细阐述您的申请缘由。
在工作人员的指导下填写所需表格,接下来的步骤便是核查您是否存在
犯罪记录。
若确认无误,则可以顺利获得无犯罪记录证明。
然而,由于各地政策有所差异,故建议在行动前拨打相关咨询电话进行确认,了解所需提交的资料,以免造成不必要的时间浪费。
如此一来,您即可成功获取所需的无犯罪记录证明,操作过程并不复杂,对吗?
《关于建立
犯罪人员犯罪记录制度的意见》第二条
为加强对犯罪人员信息的有效管理,依托政法机关现有网络和资源,由公安机关、国家安全机关、人民检察院、司法行政机关分别建立有关记录信息库,并实现互联互通,待条件成熟后建立全国统一的犯罪信息库。
犯罪人员信息
登记机关录入的信息应当包括以下内容:犯罪人员的基本情况、检察机关(
自诉人)和审判机关的名称、
判决书编号、判决确定日期、
罪名、所判处
刑罚以及刑罚执行情况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