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判断是否构成财产转移时,首先需明确了解方父或母所给予的财产是以何种法律身份为之。
倘若此等财产是馈赠于其子女个人所有者,这便不被视为财产转移;但若此等财产实质上是赠与了夫妻双方共有的,那这种
赠予就归为
夫妻财产,所以将财产偿还给父母的举动,便可被视作财产转移。
在此种情况下,其他相关配偶有权主张
转移财产的一方扣留或削减份额较小,甚至完全剥夺他们共同享有的夫妻财产。
《
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二条
夫妻一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挥霍
夫妻共同财产,或者
伪造夫妻共同债务企图侵占另一方财产的,在
离婚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对该方可以少分或者不分。
离婚后,另一方发现有上述行为的,可以向人
民法院提
起诉讼,请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