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
行政复议程序进行中,尽管无法查阅相关卷宗资料,然而在案件审理结束后,则不再允许进行此项调阅操作。
上述关于你询问的在行政复议过程中的卷宗调阅和相关材料获取问题的解答,希望你能够满意。
在阅览完所有案件相关资料后,阅卷人员需妥善完成
案卷材料的归
还手续,并经过复议工作人员的严格审查之后才能离开此处。
《中华人民共和国
行政复议法》第二十三条第二款的规定:“申请人、第三人可以查阅被申请人提出的书面答复、作出具体
行政行为的
证据、依据和其他有关材料,除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或者
个人隐私外,行政复议机关不得拒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