鼬獾被列入了我国三级保护动物的范畴内,依据相关
法规规定,杀害这种动物并不足以触犯刑律并被追究
刑事责任。
然而,请注意仅仅针对国家一级和二级保护动物的损害才会受到《中华人民共和国
刑法》的严厉打击,而对三级保护动物则没有明确的惩罚措施。
因此,若是不慎误击孤独无援的鼬獾并食用之,原则上并不会涉及到
刑事犯罪问题。
然而,在特定的禁猎区域或禁猎期间内,若以违反规定的方式进行狩猎活动,从而对野生动物资源造成了严重破坏,那么此类行为将被视为非法狩猎,并依法可能遭受三年以下
有期徒刑乃至
拘役、
管制甚至
罚金等形式的法律惩处。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四十一条
非法猎捕、杀害国家重点保护的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的,或者
非法收购、运输、出售国家重点保护的珍贵、濒危野生动物及其制品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
处罚金;
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
没收财产。
违反狩猎法规,在禁猎区、禁猎期或者使用禁用的工具、方法进行狩猎,破坏野生动物资源,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罚金。
违反野生动物保护管理法规,以食用为目的非法猎捕、收购、运输、出售第一款规定以外的在野外环境自然生长繁殖的陆生野生动物,情节严重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